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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

时间:2025-01-04|栏目:江山刑事律师|
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婚后是有权分享的。但如果该增值为自然增值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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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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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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