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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借钱,我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2025-02-23|栏目:江山刑事律师|
个人之间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4、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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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1、诉状。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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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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